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、精准性,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,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根据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(第九版)》和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,经综合分析研判,决定对全区高风险区进行调整和明确,具体名单详见附件。
调整后,高风险区继续实行足不出户、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,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,管控期限按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》执行。
除高风险区外,其他区域自2022年11月29日下午14时起恢复正常生活秩序,人员可在城北区行政区域内流动。
全区上下要进一步压紧压实“四方责任”,各镇(街道)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,及时开展督促检查,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;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,加强管理指导,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;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落实闭环管理、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;广大居民群众要严格履行个人责任,增强防范意识,遵守防疫规定,不聚集、不扎堆,主动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共同筑牢群防群控、联防联控防线,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工作成果。
附件:城北区调整和明确高风险区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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