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《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》及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(第九版)》相关要求,经综合研判,对城北区风险区进行如下调整和划定:
一、自12月2日1时起,将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:
建设巷31号院8号楼5单元;建设巷35号石油小区2号楼3单元;健康二号小区36号楼;海西路19号供水小区1号楼2单元;康宁小区10号楼2单元;小桥村14号楼;建设巷48号怡景苑小区3号楼4单元;民惠城2号楼1单元,3号楼3单元;鼎安名城财富小区3号楼2单元,4号楼1单元,6号楼2单元;宁瑞水乡A区5号楼1单元;制药厂家属院8号楼6单元;路桥公司家属院3号楼1单元;瑞景河畔16号楼4单元,24号楼4单元,50号楼3单元;石头磊新村2号楼2单元,22号楼2单元;金座威尼谷7号楼;盐庄小区11号楼4单元;九号公馆东区13号楼2单元;九洲河畔东区50号楼;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(一期);和泰居小区15号楼1单元;盛世华城GH区28号楼;恒大名都19号楼;西钢新村小区118号楼3单元;金座雅园一期1号楼6单元。
调整后,全区上下要继续按照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(第九版)》及省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,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,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工作成果。
二、自12月2日1时起,将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:
林业小区2号楼1单元;金盘小区1期9号楼4单元;第五地质勘查院(西院)1号楼5单元;朝阳西路33号朝阳新村小区15号楼5单元;盛世华城CD区1号楼1单元;汽车九场家属院8号楼3单元。
管控措施:实行足不出户、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,定期对居民进行核酸检测。
全区上下要进一步压紧压实“四方责任”,各地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,开展督促检查,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;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,加强管理指导,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;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落实好闭环管理、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;广大市民要严格履行个人责任,增强防范意识,遵守防疫规定,不聚集、不扎堆,主动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共同筑牢群防群控、联防联控防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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